主 任:李 航
副主任:唐 会
工作职责:
受人大常委会委托,联系区政府的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,并对上述部门在执行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决议决定等方面工作的情况,开展必要的调查研究,为常委会依法监督提出建议;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题、议案、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调查研究,召开委员会会议,提出讨论意见;围绕我区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卫生等工作开展专题调查研究,组织专题视察或座谈,提出报告或工作建议;组织讨论上级人大征求意见的有关立法草案,提出修改意见;督促、检查“一府两院”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;办理区人大常委会、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。